參加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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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者資格

  • 熱愛異國文化、體力與耐力挑戰、攝影、寫作、旅遊的旅遊玩家。
  • 擁有個人部落格的旅遊玩家或部落格寫手。
  • 不限年齡。
  • 符合上述條件之外國籍旅客皆可組隊參加。
  • 每組至少2人。(其中1人為外國籍,即可報名參加)
  • 熟悉影音剪輯者為宜。

第1波50組旅遊達人招募競賽

報名期間:6月1日至6月30日。 (以格林威治時間6月30日23:59:59為準截止收件)

報名方法: 填寫報名表。 填寫團隊旅遊台灣計畫。
  • 1.

    需有明確的旅行主題,如「美容養生」、「高山生態攝影」、「單車與溫泉體驗」、「溫泉與原住民部落體驗」、「客家美食+農村體驗」、「都會時尚與美容體驗」、「鐵路旅遊+農村體驗」、「古蹟與廟口美食巡禮」、「沙龍寫真與都會夜生活」、「肥皂劇與MV景點大追擊」、「大街小巷血拼趣」、「SPA按摩與算命」…等,但行程內容皆可搭配其他旅遊活動,並不限於單一主題。
  • 2.

    行程規劃以能配合使用台灣相關旅遊服務措施為宜,如台灣觀光巴士、台灣鐵路 (TR Pass或Island-Round Rail Pass)、台灣高鐵藍橘配/自由席優惠、台北捷運一日票、高雄捷運一日卡/暢遊卡、青年旅遊服務措施等。
  • 3.

    行程規劃除了創意外,要如何玩得物超所值,將是第2波百萬旅遊金競賽的其中一項評分。

上傳團隊影音自我介紹,以60秒創意影片自我介紹,說明為何值得擔任這項活動的代表團隊。

評選辦法

由本局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選出50組優勝團隊,評分比重:網友支持度10%、行程創意與超值55%、行程可行性35%。

7月10日公佈遴選結果。

權利與義務

權利:
  • 1.

    最高提供4天零用金,每組每天新台幣7,000元,共計新台幣28,000元 (本活動最高給付金額新台幣35,000元,須扣除外國人20%稅金,錄取團隊實得新台幣28,000元旅遊金 )。 [註]如玩家行程超過4天以上者,本局不再另外提供零用金。
  • 2.

    錄取團隊的部落格網址連結,將編印於中、英、日3語的手冊裡。
  • 3.

    機票需自行購買,但本局可以協助錄取團隊購買中華航空或長榮航空飛行航點之台灣的來回優惠機票。
  • 4.

    7月11日至8月31日在台旅遊期間,每組每日必需上傳旅遊台灣新發現影片(每支影片最長不可超過10分鐘)及200字說明至活動網站,依網友投票與觀看次數評分,自中、英、日各語言版各選出1組最受歡迎獎的團隊,可得「機+酒4天3夜台灣自由行程雙人遊」
  • 5.

    9月10日公佈最受歡迎獎名單。 [註]「機+酒4天3夜自由行」兌換有效期限自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止。
  • 6.

    在台走完4天的行程,需攜帶護照正本於第5天到本局指定地點,經確認有上傳4支影片及4則200字介紹後,則填寫領據發放新台幣28,000元。

義務:
  • 1.

    錄取團隊需於7月11日至8月31日期間完成旅遊。
  • 2.

    離台後,玩家需於9月30日前上傳800字遊記(可含圖片),並剪輯團隊在台4日遊的最精華影片(3-5分鐘)至活動網站(若影片出現“TAIWAN”字樣的畫面亦有加分哦!),參加第2波百萬旅遊金競賽。
  • 3.

    影片拍攝需依本局規定之影音格式存檔,版權屬本局與玩家共同所有。
  • 4.

    遊記、圖片及影片版權為本局與玩家共同所有。

第2波百萬獎金旅遊台灣競賽

參賽資格:第1波競賽中所錄取的50組旅遊達人。

參加辦法:9月30日前上傳各組團隊在台旅遊之800字遊記(可含圖片),並剪輯團隊在台4日遊的最精華影片(3-5分鐘),上傳至活動網站。

評選辦法:
  • 1.

    網友支持度:(於10月1-31日投票)
    1. 由網友投票,票數高低將列在各組的百萬旅遊金評選項目之一。 [註]由各組旅遊達人各顯神通,將其遊記與影片達到最大的網路曝光
    2. 各組的遊記或影片若在能在其他旅遊部落格或網站(如: MySpace、facebook等)露出,或引起網友串連,被引用的愈多,則可列入百萬旅遊金評選的加分項目。
    3. 投票網友不限國籍,皆可參加。
  • 2.

    總決選:
    1. 由本局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選出1組「百萬旅遊」優勝團隊。
    2. 評分比重:行程創意與超值35%、行程可行性30%、影音製作20%、網路串連/引用及網友支持度15%。
    3. 11月15日公告錄取優勝團隊。

權利與義務

權利:

得獎團隊可以獲得「百萬旅遊金」,但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需扣繳20%稅金,實際金額為新台幣80萬元。

義務:
  • 1.

    得獎團隊必需於2010年2月至3月期間,再次來台進行1個月的旅行。
  • 2.

    得獎團隊的來回機票、在台食宿交通雜支包含於百萬旅遊金內。
  • 3.

    本局將安排電視媒體跟拍得獎團隊之旅遊行程,跟拍影片將用於海外觀光宣傳。
  • 4.

    得獎團隊需依本局規定,走訪國家公園及國家風景區等景點,探索台灣自然、生態、人文、風俗及美食等特色,每週以影音部落格型式,上傳旅遊新發現及小趣事(含250字文字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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